儿童近视矫正配镜原则

日期:2017-9-6 9:21:21
          应该是以较小的度数达到较好的视力,这是很重要的原则。比如戴150度或200度同样矫正视力达到1.0,则应选择150度。验光时矫正视力达到1.0即可,不要为追求矫正视力非达到1.5而无限增加度数。有轻度散光者,可给予低度矫正,有的病人加散光后,自觉头晕不适,可在不影响矫正视力情况下或不加散光,给眼睛一个适应过程,以后再加。对高度近视第一次配镜者,不能接受全部矫正,应选戴低度眼镜,待适应后再加度数,但每次增加不易超过300度。对双眼屈光度相差悬殊,配普通眼镜可能不能获得理想的双眼视力,只能充分矫正度数较低的一眼。戴隐形眼镜效果较好。

    1、验光前首先要测量瞳距,找出相应的试镜架进行验光。
     2、对低度数(不超过-2.00Ds)的初戴者,要考虑戴镜后像差反应,屈光度相差最好不要超过-1.00Ds,对假性近视要慎重减半或减-0.50Ds~-0.75Ds;对中、高度患者,验光时在能接受的情况下,给予适当度数,待2~3周后,适应后再加强-1.00Ds~1.50Ds,以此类推,直至配到位。
    3、青少年中、高度近视患者,除配有远用眼镜外,最好是再配一副度数较低的眼镜专作近用,这样可以减轻眼睛的调节负担。
   4、高度近视患者,一般不必全部矫正,要根据患者的舒适度,可以适当降低。
    5、对有散光的患者,减少部分散光仍能接受者,用相应的球镜代替部分散光。如:-0.50DC散光,可换算为-0.25Ds球镜加到近视度数里,这样能减少残余散光带来的不适现象。
   三.医学验光
     长期以来,临床验光配镜中只采用常规的验光来确定最后的验光处方,只能在几种矫正镜片的方案中选择一种,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因此一部分人戴镜后会出现眼胀头痛、头晕恶心、阅读不能持久等视疲劳症状。而医学验光根据被检者的眼位、调节功能、集合功能等检查结果,选出唯一一个适合患者的镜片,与常规验光比起来更加科学更加合理。从医学的角度讲,配镜的目的不仅要使患者看清物体,还要使患者戴镜舒适,并且还可以治疗患者的一些斜视,包括隐内斜和隐外斜,医学验光的基本原则是:近视伴外隐斜时要足矫,近视伴有内隐斜时以提高视力为主;远视伴有外隐斜时以提高视力为主,远视伴有内斜时要足矫或过矫。医学验光作为验配眼镜的基础,按照科学的方式验配眼镜才能使患者配戴时感觉更加舒适和满意。从以上的医学验光和常规验光对比来看,医学验光是在常规验光的基础上加上眼位的检查、双眼单视功能、调节能力等一系列检查,经过综合判断给予验光处方,它比常规验光更加精密和复杂。医学验光必须使用综合验光仪,它不仅需要精密的仪器,对验光师有更高的要求。它需要验光师具备更加专业的眼科知识和眼视光学的知识,并且需要验光师能够熟练的掌握和操作综合验光仪,综合验光仪可以使患者更加方便的进行雾视,放松调节,可以利用红绿双色试验、散光表、交叉柱镜等准确的精确散光的轴向和度数、双眼棱镜视平衡、将双眼的调节等同起来等。可以对客观的验光做精细的调节,而客观验光根本不具备这些特点,所以常规验光没有医学验光科学和准确,因此掌握综合验光仪的操作这样不仅能提高效率和可以提高技术含量。